仙踪林19岁八零婚纱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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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年07月05日 20:20:16 中財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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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計劃】

二、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股東名稱 | 計劃減
持數量
(股) | 計劃減持
比例 | 減持
方式 | 減持
期間 | 減持價格
區間 | 擬減持
股份來
源 | 擬減持
原因 |
劉峰山 | 不高于
43,750
股 | 不高于
0.02% | 連續
競價 | 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15個交易
日後的6個月內 | 市場價格 | 北交所
上市前
取得 | 股東個
人資金
需求 |
康亞玲 | 不高于
17,104
股 | 不高于
0.009% | 連續
競價 | 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15個交易
日後的6個月內 | 市場價格 | 北交所
上市前
取得 | 股東個
人資金
需求 |
魯軍倉 | 不高于
280,000
股 | 不高于
0.15% | 連續
競價
或大 | 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15個交易
日後的6個月內 | 市場價格 | 北交所
上市前
取得 | 股東個
人資金
需求 |
| | | 宗交
易 | | | | |
(一) 擬在3個月內賣出股份總數是否超過公司股份總數1%
□是 ˇ否
(二) 相關股東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ˇ否
(三) 股東此前對持股比例、持股數量、持股期限、減持方式、減持數量、減持價格等是否作出承諾
ˇ是 □否
上述持有公司股份的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關于股份鎖定的承諾如下︰ 1、在本人擔任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數量不超過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人承諾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規則》及屆時適用的相關法律法規、業務規則的要求進行減持。
3、本人將忠實履行上述承諾,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監事劉峰山、康亞玲,高級管理人員魯軍倉對所作承諾均已嚴格履行,未出現違反承諾的情況。本次擬減持事項與上述已披露的承諾一致。
【19:52 :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計劃】

二、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股東名稱 | 計劃減持數
量(股) | 計劃減
持比例 | 減持
方式 | 減持
期間 | 減持價
格區間 | 擬減
持股
份來
源 | 擬減
持
原因 |
吉林省國家汽
車電子產業創
業投資有限責
任公司 | 不高于
11,119,161
股 | 不高于
5.92% | 連續競價
或大宗交
易 | 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30
個交易日後
的 6個月內 | 市場
價格 | 北交
所上
市前
取得 | 股東
單位
資金
需要 |
北京銀河吉星
創業投資有限
責任公司 | 不高于
582,481股 | 不高于
0.31% | 連續競價
或大宗交
易 | 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30
個交易日後
的 6個月內 | 市場
價格 | 北交
所上
市前
取得 | 股東
單位
資金
需要 |
(一) 擬在3個月內賣出股份總數是否超過公司股份總數1%
ˇ是 □否
(二) 相關股東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ˇ否
(三) 股東此前對持股比例、持股數量、持股期限、減持方式、減持數量、減持價格等是否作出承諾
ˇ是 □否
(1)本公司擬將長期、穩定持有公司股票,本公司減持所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的規定及全國股轉公司的規則及時、準確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本公司減持公司股票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全國股轉系統規則要求, 在首次賣出股份的 15 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減持計劃,但減持其通過全國股轉系 統競價、做市交易買入的股票除外;在減持時間區間內,在減持數量過半或減持 時間過半時,應當披露減持進展情況。公告的內容包括擬減持股份的數量、減持 時間區間、價格區間、減持原因等信息,且每次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不得超過 6 個月。在股份減持計劃實施完畢或者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屆滿後及時公告具體減 持情況。
(3)如果本公司違反本承諾函項下減持意向,本公司將公開說明具體原因 並向公司股東和合格投資者道歉,同時違反前述承諾所獲得的減持收益歸公司所 有。
【19:47 :董事、監事集中競價減持股份計劃】

? 董事、監事持股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肖治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567,065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4.60%。上述股份來源于肖治國先生首次公開發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實施 2022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方案取得的股份,均為無限售條件流通股。
董事、核心技術人員江澤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688,052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1.61%。上述股份來源于江澤軍先生首次公開發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實施 2022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方案取得的股份,均為無限售條件流通股。
董事石國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134,909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 1.37%。
上述股份來源于石國偉先生首次公開發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實施 2022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方案取得的股份,均為無限售條件流通股。
監事危勇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780,073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 2.52%。
上述股份來源于危勇軍先生首次公開發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實施 2022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方案取得的股份,均為無限售條件流通股。
監事張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36,800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0.10%。上述股份來源于張振先生首次公開發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實施 2022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方案取得的股份,均為無限售條件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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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中競價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公司于2023年7月5日收到肖治國先生、石國偉先生、江澤軍先生、危勇軍先生及張振先生發來的《股份減持告知函》,因個人財務需求及安排,擬在遵守相關減持規定的前提下,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公司股份。肖治國先生擬減持數量不超過50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不超過0.22%;江澤軍先生擬減持數量不超過90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不超過0.39%;石國偉先生擬減持數量不超過62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不超過0.27%;危勇軍先生擬減持數量不超過50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不超過0.22%。張振先生擬減持數量不超過59,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不超過0.03%。
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的,自減持計劃公告披露之日起 15個交易日後的 6個月內進行,且在任意連續90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 1%。期間如遇法律法規規定的窗口期,則不得減持。若減持期間公司有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股份變動事項,減持股份數將進行相應調整,減持價格將按照減持實施時的市場價格確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價格。
【19:37 :關于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減持股份的預披露】

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減持計劃︰
股東
姓名 | 減持
方式 | 擬減持股份數
量不超過(股) | 佔公司總
股本比例 | 價格
區間 | 減持
期間 | 股份
來源 | 減持
原因 |
吳涵渠 | 集中競價
或大宗交
易方式 | 12,500,000 | 1.9185% | 視市場價格
確定 | 自減持計劃預披露
公告之日起15個交
易日後的6個月內 | 首次公開發行
股票前持有的
公司股份 | 個人財務安
排 |
注︰若上述股份數量或持股比例存在誤差為“四舍五入”所致。
(1)若計劃減持期間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股份數將相應進行調整。
(2)減持期間如遇法律法規規定的窗口期,則不減持。
2、相關承諾履行情況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承諾︰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本人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上述鎖定期屆滿後,在本人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本人持有股份總數的25%,且在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在申報離職6個月後的12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的數量佔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總數的比例不超過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出現違反承諾情形。
【19:12 :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及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計劃的預披露】

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減持原因及本次擬減持的股份數量及佔公司總股本比例
股東姓名 | 減持原因 | 擬減持股份數量
(股) | 佔公司總股本比例(已剔
除公司回購專用賬戶中
的股份數量) |
李 源 | 個人資金周轉需要 | 2,471,800 | 1.84% |
肖澤民 | 個人資金周轉需要 | 21,000 | 0.02% |
2、股票來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之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後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部分)
3、減持方式︰集中競價
4、減持期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個交易日後六個月內(若計劃減持期間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上述減持股份數量做相應調整)。
5、減持的價格區間︰根據減持時市場價格確定,減持價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淨資產。
【19:12 :大股東減持股份預披露】

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減持原因︰自身資金需求。
2、股份來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獲得的股份。
3、減持數量及比例︰
盈貝投資計劃減持公司股份數量不超過 8,100,000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 3%。其中,通過盈貝投資間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部分股東減持情況如下︰
序號 | 名稱 | 擬減持間接持有公司股份數量上限(股) | 佔公司總股本比例 |
1 | 單森林 | 2,096,972 | 0.78% |
2 | 張慧 | 1,683,117 | 0.62% |
3 | 馬桂林 | 872,704 | 0.32% |
4 | 孫玉珍 | 466,560 | 0.17% |
5 | 鄭國恩 | 1,540,897 | 0.57% |
6 | 單福林 | 431,656 | 0.16% |
7 | 袁萍 | 172,671 | 0.06% |
8 | 張衛東 | 172,671 | 0.06% |
9 | 單瑞芳 | 43,159 | 0.02% |
10 | 張豫 | 43,159 | 0.02% |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小數點尾數會有較小差異
若計劃減持期間公司發生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股份變動事項,上述減持股份數量將進行相應調整。
4、減持期間︰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的,將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個交易日後的 6個月內進行,且在任意連續 90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 1%;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的,將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個交易日後的 6個月內進行,且在任意連續 90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 2%。(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減持的期間除外)
5、減持方式︰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
6、減持價格︰根據減持時的市場價格及交易方式確定,不低于發行價(如公司發生除權除息事項,發行價標準應作相應調整)。
【19:12 :制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股份計劃】

? 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持股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報告披露日,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股東暨實際控制人張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8,668,44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46.0322%;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張海先生的近親屬王惠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5,598,4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3.5651%;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張海先生的近親屬凌宗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71,8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0907%。
張海先生、王惠英女士、凌宗蓉女士三者構成一致行動關系,合計持有公司股份244,638,64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59.6880%。上述股東所持公司股份為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股份,已于2023年4月28日起上市流通。
?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張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王惠英女士、凌宗蓉女士因個人資金需求,計劃自本公告披露日起十五個交易日後的六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計不超過24,591,732股,擬減持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6.0000%,且不超過張海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其中任意連續90個自然日內,采取集中競價方式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
公司于2023年7月5日收到控股股東暨實際控制人張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王惠英女士、凌宗蓉女士出具的《股份減持計劃告知函》,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1
【18:47 :5%以上非第一大股東減持股份計劃】

? 大股東持股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東China Railway Transportation Co. Limited(以下簡稱“中國軌道”)持有公司股份 163,329,221股,佔公司總股本的 20.84%。上述股份來源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權益派發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19年 2月 27日起解除限售並上市流通。
?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國軌道《關于股份減持計劃的告知函》,中國軌道因自身經營發展需要,計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個交易日後的 6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計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 47,023,125股,即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 6%。其中,擬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15,674,375股,即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 2%,且任意連續 90日內減持的股份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 1%;通過大宗交易方式合計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31,348,750股,即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 4%,且任意連續 90日內減持的股份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 2%;若此期間有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股份變動事項,前述股份數量將作相應調整。
1
【18:37 :關于控股股東減持公司股份的預披露】

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擬減持的原因︰自身資金需求
2、減持方式︰大宗交易
3、股份來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的股份
4、持股數量與佔比︰截至本公告日,惠創投持有公司股份數量為 163,518,750股,佔公司當前總股本比例 29.45%。
5、減持期間︰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將于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 3個交易日後的 3個月內進行。
6、擬減持數量及比例︰擬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 11,100,000股,減持比例不超過公司當前總股本的 2%。
7、減持價格︰按市場價格確定。
8、承諾履行情況
擬減持的控股股東惠創投關于對公司股份鎖定與減持的相關承諾如下︰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發行前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回購該部分股份。
(2)所持股票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減持的,減持價格不低于發行價。
(3)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每年減持所持有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超過上一年度最後一個交易日持有股份總數的 10%。因進行權益分派、減資縮股等導致所持股份變化的,相應年度可轉讓股份額度做相應變更;減持股份前,應提前三個交易日予以公告,並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及時、準確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截至本公告日,惠創投遵守上述承諾,未出現違反上述承諾的行為。
【18:17 :公司關于股東減持股份計劃】

? 股東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航天長征化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東國創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國創投資引導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國創基金”)持有公司 52,778,523股,約佔公司股本的 9.85%;股東國創(北京)汽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國創汽車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新車基金”)持有公司21,420,000股,約佔公司股本的4%,以上股東互為一致行動人。
?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國創基金擬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方式減持不超過16,079,7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 3%。其中,通過大宗交易減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進行,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總數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2%;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進行,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總數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
新車基金擬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方式減持不超過21,420,000股,約佔公司總股本的 4%。其中,通過大宗交易減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進行,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總數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2%;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進行,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總數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
國創基金與新車基金合計減持比例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 6%;其中,通過大宗交易減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進行,合計減持比1
例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4%,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總數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2%;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進行,合計減持比例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2%,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總數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
若在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內,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股份變動事項,則上述減持股份數量進行相應調整。
公司于2023年7月5日收到國創基金、新車基金出具的《關于股份減持計劃的告知函》,現將上述股東的減持計劃公告如下︰
【18:07 :關于股東股份減持計劃的預披露】

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一)減持原因︰股東中國信達經營需要
(二)本次擬減持股份來源︰公司重大資產置換及換股吸收合並浙江省建設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暨關聯交易(以下簡稱“該次重組”)中中國信達認購的非公開發行股份。上述股份已于 2022年 4月 25日解除限售。
(三)減持期間︰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個交易日後的 3個月內
(四)減持方式︰集中競價交易
(五)減持價格︰按照減持實施時市場價格決定
(六)減持數量及佔比︰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不超過 10,813,400股,即減持比例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 1%。同時在任意連續 90日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 1%。
(七)股份鎖定承諾履行情況說明︰
中國信達在公司《重大資產置換及換股吸收合並浙江省建設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暨關聯交易報告書》作出以下承諾︰
1、中國信達基于該次重組而認購上市公司的股份自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記之日起 24個月內不以任何方式進行轉讓或上市交易。該次重組完成後六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 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于發行價,或者該次重組完成後 6個月期末收盤價低于發行價的,中國信達在該次重組中認購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鎖定期自動延長 6個月。
2、前述股份在鎖定期內由于送紅股、轉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承諾執行,自股份登記之日起鎖定,並與上述股份同時解鎖。
3、上述鎖定期屆滿後,中國信達持有的公司股份按照中國證監會和深交所的有關規定執行。
4、中國信達若違反上述承諾,導致上市公司權益受到損害的,將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截止目前,中國信達嚴格遵守了所作出承諾,未出現違反相關承諾的行為;本次擬減持事項與其此前已披露的承諾一致,未發生違反承諾的情形。
【17:47 :股東減持股份計劃】

? 截至2023年7月5日,北京建祥龍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祥龍”)持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或“公司”或“發行人”)53,010,000股股份,佔總股本的4.71%,股份來源于首次公開發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3年6月19日起解除限售並上市流通。
? 股東建祥龍擬通過集中競價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合計不超過 11,250,000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 1%。其中,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的,減持期間為2023年7月12日~2023年10月9日;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的,減持期間為2023年7月28日~2023年10月25日。
上述期間如有公司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股份變動事項,減持數量將做相應調整。
【17:47 :成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減持股份計劃】

? 大股東持股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伍江念先生持有成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股份 17,335,59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20.64%。上述股份來源全部為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3年2月 15日解除限售並上市流通。
?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伍江念先生計劃通過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計減持數量不超過 84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不超過 1%。本次減持期間,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個交易日後的 6個月內進行,且在任意連續 90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 1%;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3個交易日後的 6個月內進行,且在任意連續 90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東伍江念先生出具的《關于股份減持計劃的告知函》,現將相關減持計劃情況公告如下︰
【17:42 :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的預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特別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 6,635,000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為 7.16%)的股東上汽(常州)創新發展投資基金有限公司擬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不超過 3,704,892股(不超過公司總股本比例為 4.00%)。其中,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的,自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 15個交易日後 6個月內進行;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的,自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3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進行(如遇派息、送股、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上述擬減持股份數量將相應進行調整,但減持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不變)。
武漢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東上汽(常州)創新發展投資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汽創投”)出具的《股份減持計劃告知函》,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東基本情況
股東上汽創投持有公司股份 6,635,000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為 7.16%,股票來源為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的股份,前述股份均為無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股東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減持原因︰自身資金需求和經營需要。
2、減持股份來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股份。
3、減持方式︰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4、減持股份數量和比例︰本次擬減持股份數量不超過3,704,892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比例為4.00%。連續任意30天內,通過大宗交易減持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通過二級市場集中競價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
(若減持期間如遇派息、送股、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上述擬減持股份數量將相應進行調整,但減持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不變)。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實施細則》中第七條規定︰“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且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參照本細則執行。”
第三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基金,在其投資的早期企業、或高新技術企業上市後,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其持有的首次公開發行前股份的,適用下列比例限制︰(三)截至首次公開發行上市日,投資期限已滿四十八個月不滿六十個月的,創業投資基金在任意連續三十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一。”
以及第四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基金,在其投資的早期企業、或高新技術企業上市後,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其持有的首次公開發行前股份的,適用下列比例限制︰(三)截至首次公開發行上市日,投資期限已滿四十八個月不滿六十個月的,創業投資基金在任意連續三十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
上汽創投系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創業投資基金,且對公司的投資期限截至首次公開發行上市日已滿48個月不滿60個月,根據規定,其在任意連續30個自然日內,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通過大宗交易減持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且大宗交易受讓方的股份不受6個月內不得轉讓其受讓股份的限制。
5、減持時間︰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的,減持期間為本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的,減持期間為本公告之日起3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
6、減持價格區間︰根據減持時的二級市場價格及交易方式確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開發行的發行價(如遇除權除息事項,上述發行價格應作相應調整)。
三、股東承諾及履行情況
上汽創投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之上市公告書》中所做的承諾情況如下︰ 1、關于股份鎖定承諾︰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業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
(2)如本企業違反了關于股份鎖定期承諾的相關內容,則由此所得的收益歸公司所有。本企業在接到公司董事會發出的本企業違反了關于股份鎖定期承諾的通知之日起 20日內將有關收益交給公司。”
2、關于持股及減持意向承諾
“1、本企業承諾嚴格遵守《公司法》《證券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等有權部門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有關規定,履行相關股份鎖定承諾事項,在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等有權部門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有關規定以及股份鎖定承諾規定的限售期內,承諾不進行任何違反相關規定及股份鎖定承諾的股份減持行為;
2、本企業承諾嚴格遵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則(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等),確定後續持股計劃。
如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或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關于股東減持股份有新規定的,本企業將認真遵守相關規定;
3、本企業所持公司股票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減持的,減持價格不低于發行價格(如遇除權除息事項,上述發行價格應作相應調整);
4、本企業將在公告的減持期限內以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等有權部門允許的合規方式(如大宗交易、集中競價等)進行減持;
5、本企業在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應提前三個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6個月內完成,並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及時、準確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將在首次賣出的 15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備案。
如未履行上述承諾出售股票,則本企業應將違反承諾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繳公司所有,並將賠償因違反承諾出售股票而給公司或其他股東造成的損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汽創投嚴格履行了上述承諾,不存在違反相關承諾的情形,本次減持計劃與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諾一致。
四、相關說明和風險提示
1、上汽創投的減持行為,將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有關規定。
2、上汽創投不是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本次股份減持計劃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股權結構及未來持續經營產生重大影響,也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
3、上汽創投將結合市場情況、股價表現以及相關規定等因素,決定是否實施以及如何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劃,實際減持數量和減持價格存在不確定性。
4、本次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董事會將督促相關股東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五、備查文件
1、股東上汽創投出具的《股份減持計劃告知函》。
【17:12 :關于部分董事減持計劃的預披露】

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減持原因︰個人資金需要;
2、股份來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持有的股份(含該等股份因資本公積轉增股本而相應增加的股份);
3、減持期間︰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6個月內;
4、擬減持數量及比例︰趙茂華先生計劃減持公司股份合計不超過80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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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減持價格︰按照減持實施時的市場價格和交易方式確定,減持價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的發行價格(若公司發生分紅、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則為按照相應比例進行除權除息調整後用于比較的發行價)。
【17:07 :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預披露】

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減持原因︰個人資金需要;
2、擬減持數量及比例︰以集中競價方式減持不超過2,613,000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2%,若此期間有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股份變動事項,上述股份數量做相應調整;
3、減持股份來源︰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取得;
4、減持方式︰協議轉讓、大宗交易、集中競價方式;
5、減持期間︰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
6、減持價格區間︰依據減持時的市場價格確定(若此期間公司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減持股份的價格將相應進行調整)。
【16:47 :董事兼高級管理人員集中競價減持股份計劃】

? 董事兼高級管理人員持股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兼高級管理人員龍小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931,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3.9973%,上述股份來源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取得和 2020年年度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均為無限售條件流通股。
? 集中競價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龍小珍女士因自身資金需求,擬在遵守相關減持規定的前提下,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計減持數量不超過 232,75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不超過 0.1342%,減持價格視市場價格確定。上述減持計劃將于本次減持股份計劃公告披露之日起 15個交易日後的 6個月內實施。若計劃減持期間公司有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配股等股份變動事項,上述減持股份數量和比例將相應進行調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兼高級管理人員龍小珍女士遞交的《關于擬減持公司股份的計劃告知函》,現將相關減持計劃具體公告如下︰
【16:12 :關于特定股東減持股份預披露】

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一)減持股東名稱︰杭州慈正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二)股份來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取得的股份
(三)減持目的︰資金需求
(四)擬減持時間︰自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 (五)擬減持數量︰慈正投資擬減持公司股票不超過10萬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不超過0.10%股份。
(六)減持方式︰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七)減持價格區間︰根據減持時的二級市場價格及交易方式確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開發行的發行價,若公司有派發現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變動事項,則上述價格將進行相應調整。
【16:12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的預披露】

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一)本次擬減持的原因︰弘毅弘量自身財務安排。
(二)股份來源︰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中原特鋼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置換及向中糧集團有限公司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批復》(證監許可﹝2018﹞2217號),核準公司重大資產置換及向中糧集團有限公司、弘毅弘量等發行股份購買相關資產。弘毅弘量本次減持股份的來源為 2019年 2月 22日獲配的上述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新增股份。
(三)減持方式︰集中競價、大宗交易。
(四)減持股份數量和比例︰通過上述減持方式合計減持數量不超過69,123,167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 3.0000%(如遇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股本變動事項的,上述擬減持股份數量將做相應調整)。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的,任意連續 90個自然日內減持總數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 1%;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的,任意連續 90個自然日內減持總數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 2%。
(五)減持期間︰以集中競價、大宗交易方式的減持期間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個交易日後的六個月內。
(六)價格區間︰在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則的前提下,根據減持時的市場價格及交易方式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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